(六)訪人
1.先立外輕輕扣門,主人讓入方入。
2.入內有他客,主人為介紹,須一一為禮,辭出時亦如之。
3.入內見有他客,不可久坐;有事,須請主人另至他所述說。
4.坐談時見有他客來,即辭出。
5.坐立必正,不傾聽,不譁笑。
6.不攜一切動物上堂。
7.主人室內之信件文書,概不取看。
8.談話應答必顧望。
9.將上堂,聲必揚。
10.戶開亦開,戶闔亦闔;有後入者,闔而勿遂。
11.主人欠伸,或看鐘錶,即須辭出。
12.飯及眠時不訪客。
13.晉謁長官尊長,應先鞠躬敬禮,然後就座;及退,亦然。
14.與長官尊長,及婦女行握手禮時,應俟其先行伸手,然後敬謹與握。
15.訪公教人員,必先問明其上班鐘點,不可久坐閑談。
16.訪客不遇,或留片,或寫字登留言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