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聚餐
1.座有次序,上座必讓長者。
2.入座後不橫肱,不伸足。
3.主先舉杯敬客,客致謝辭。
4.主人親自烹調,須向主人禮謝後食。
5.主人敬酒畢,正客須回敬主人。
6.舉箸匙,必請大家同舉。
7.用箸夾菜,只取向己之一方者,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。
8.箸匙不向碗盤頂心取菜取湯。
9.公食之器,不用己箸翻攪。
10.匙有餘瀝必傾盡,方再入公食器中。
11.自己碗中之餚菜,不可反回公器中。
12.箸匙所取餚菜,不倍於他人。
13.食勿響舌,咽勿鳴喉。
14.公食以不言為原則,須言亦應避免唾沫入公器中。
15.咳嗽必轉身向後。
16.勿叱狗,不投骨於狗。
17.碗中不留飯粒。
18.不對人剔牙齒。
19.客食未畢,主人不先起。
20.起席,主遜言慢待,客稱謝。
21.宴畢,主人進巾進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