慶弔_常禮舉要

(十一)慶弔
1.參加吉禮,不談衰喪話,不戚容,不啼泣。
2.居喪不參加吉禮,只送儀物。
3.喪服不入公門,不觀吉禮。
4.賀婚在眾賓前,辭不諧謔。
5.臨喪不笑。
6.里有殯,不巷歌。
7.飯於喪家,酒不赭顏。
8.佩會葬徽章者,禮終即卸去,不佩帶他往。